用户服务条款
用户服务条款
立契约书人
消费者(以下简称「甲方」,请依会员注册流程填写)
企业经营者名称:玩家公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苏立家
客服信箱:service@gamenuts.com.tw
网址:https://www.gamenuts.com.tw/
统一编号:82802577
在线游戏服务的相关权益,请于注册登记使用乙方之服务前,详细阅读以下规定。同时如直接于游戏内注册者,甲方个人资料请详载于会员注册页面。
第一条、法定代理人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者,本契约订定时,应经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约始生效力;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者,本契约之订定,应由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代为之。
若有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同意或无行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付费购买点数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张退费时,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网公告流程,备妥证明文件并提出申请,经乙方确认后,退还甲方未使用之游戏费用。若该费用是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与购买点数的平台(包含但不限于Google Play、AppStore等平台)之间有消费纠纷,该未成年人或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及法定代理人应向平台方进行反映。
乙方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以中文明显标示,若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除应符合第一项规定外,并应于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契约之所有内容后,方得使用本游戏服务,本契约条款变更时亦同。
乙方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 以中文明显标示,若消费者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除应符合第一项规定外,并应于消费者之法定代理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契约之所有内容后,方得使用本游戏服务,本契约条款变更时亦同。
第二条、契约书说明
一、 乙方提供甲方在线游戏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双方关于本服务之权利义务,依本契约书条款之约定订之。甲方了解注册成为乙方会员后,即可使用乙方所提供之各项服务。当甲方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甲方已经详细审阅并了解本契约书的所有条款,并愿意完全遵守本契约书与乙方所制定相关之游戏管理规章、规则、公告及注意事项等。
二、 乙方有权增加、变更、取消、停止本服务中相关系统、服务或功能之全部或部份,甲方同意乙方无须个别通知会员。而本条款如有增订或修改时,乙方将于网站首页或游戏内推播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甲方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若甲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请勿继续使用本服务,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反应并终止契约;若甲方未为反对之表示者,乙方则依契约变更后之内容继续提供本服务。
三、 有关乙方所发布之关于本服务之广告或宣传内容、游戏活动公告、费率表及游戏管理规则、规章等,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相同之效力。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依有利消费者之解释。
四、 甲方完成相关注册程序后,即可具有会员资格并可开始使用本服务,甲方同意成为会员后使用之各项会员服务,其各项服务内容之所有权仍属乙方或乙方之异业合作厂商及其所约定之人所有,甲方仅得依本契约书之约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转或让与给其他第三人使用。为增进扩充服务内容,乙方将致力于提供会员各项新颖之服务或功能,甲方同意本契约适用于现有或将来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本契约书所提供之服务,系由乙方提供游戏服务,供消费者甲方透过网际网络连线登入进行乙方所提供之各款游戏。甲方应自行备妥各项上网所需之计算机软、硬设备,并自行负担网际网络连线费用、电信费用等。
为保障甲方权益,请使用合法、正当之方式进行相关服务,若甲方使用虚伪不正当之方式进行使用其他相关服务,乙方得应第十五条内容,通知甲方终止本服务之资格及使用各项服务之权利。
第四条、名词定义
一、网络连线游戏:系指甲方透过计算机、智能型装置或其他电子化载具,连结网际网络至乙方指定之服务器所进行连线游戏。但不包括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所称电子游戏机、单纯区域连线或其他无需透过网络连结游戏服务器之游戏服务。
二、游戏网站:系指由乙方为提供本游戏服务所建置之网站。
三、游戏管理规则:系指由乙方订立,供为规范游戏进行方式之规则且不影响双方契约上之权利义务者。
四、游戏历程:系指自甲方登入本游戏起至登出本游戏时止,计算机系统对甲方游戏进行过程所为之纪录。
五、外挂程序:系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响或改变乙方网络连线游戏运作为目的之程序。
第五条、游戏登录
一、 当甲方注册会员并使用乙方之游戏时,应依注册程序所提示之项目,登录正确、真实及完整之个人资料或其他必要信息,甲方同意乙方日后如有需求得请甲方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以进行身分验证。甲方应随时确保甲方所登录之个人资料之正确性,如有错误或变更时,应随时更正之,如甲方因登录不实资料或冒用他人名义以致于侵害他人之权益或违反法律规范时,应自负法律责任。
二、 若甲方使用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Facebook、google、APPLE账户等)登录乙方游戏,甲方了解乙方将无法取得甲方的各项个人信息,为确保玩家的账户安全及保障玩家权益,必要时甲方须依乙方的规定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交易证明等资料,以利乙方进行后续处理。
三、 乙方若有为提供本游戏服务与甲方联络之必要,而甲方未提供正确之个人资料或原提供之资料不符合真实且未更新,乙方得于甲方提供真实资料或更新资料前,暂停甲方游戏进行及游戏历程查询之服务。
四、因甲方冒用、提供之个人资料不实或个人资料异动却未更新,乙方另有权迳行终止甲方使用服务之权利。为确保甲方使用本服务之权益,当无法验证甲方身份时,甲方须提供身份证明、交易证明等能证明其为契约当事人者之资料,若缺一则无法验证通过。
第六条、契约解除权规定
甲方得于开始游戏后七日内,以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无需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前项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费购买点数向乙方请求退费。
第七条、计费方式、变更及其通知相关规定
一、本游戏服务之收费计算方式为:免费制(游戏程序内购)。
本游戏服务内(例如:游戏商城、在线商店等)有提供需甲方额外付费购买之点数、商品或其他服务(例如:虚拟货币或宝物、进阶道具等),乙方会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是购买页面公告中载明付款方式及商品信息。
二、 费率调整时,应于预定调整生效日三十日前于游戏网站、游戏进行中及游戏登入页面公告;若甲方于注册账号时已登录电子邮件者,亦可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三、 费率如有调整时,应自调整生效日起按新费率计收;若新费率高于旧费率时,甲方在新费率生效日前已于游戏网站中登录之付费购买点数或游戏费用应依旧费率计收。
四、 乙方于游戏网站之游戏收费制度说明的,该制度说明同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八条、服务暂停或中断
一、于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暂停或中断本服务之全部或部份:
(一)对于本服务相关系统设备进行迁移、更换或维护。
(二)因不可归责于乙方所造成之服务停止、中断、变更或取消。
(三)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服务停止、中断、变更或取消。如因乙方对于本网站相关系统设备进行迁移、更换或维护而必须暂停或中断全部或部份之服务时,乙方于暂停或中断服务的七日前将于网站、游戏内公告或以电子邮件进行通知。
二、若系因甲方违反法令、本契约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务之全部或部份暂停、中断、取消、变更时,该期间之费用仍依正常标准计费。
三、请于平时对计算机、手机设备采取适当之安全防护措施,以避免本服务之暂停、中断可能造成甲方使用上之不便、资料遗失或其他经济及时间上之损失,用以保障甲方的相关权益。
第九条、游戏应载明之信息
乙方应于游戏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及游戏套件包装上等处载明以下事项:
一、依游戏软件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标示游戏分级级别及禁止或适合使用之年龄层。
二、进行本游戏服务之最低软硬件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装置者,其免费或付费信息。
四、有提供直接或间接、部分或全部付费购买之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其活动内容、奖项、中奖机率百分比及中奖等信息,并应记载「此为机会中奖商品,消费者购买或参与活动不代表即可获得特定商品」等提示。前项第四款所称机率,指消费者付费后取得机会中奖商品或完成活动设定条件之机率。
第十条、账号与密码之使用
一、甲方应知悉完成注册程序后所取得之账号及密码,仅供甲方自行使用。如果甲方将该组账号、密码以出售、转让或出借等任何形式交予第三人使用,因此产生之纠纷,应由甲方自行负责。倘若因甲方的保管疏忽而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乙方将不负责处理。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倘若因甲方自身的保管疏忽而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或有使用安全遭异常破坏之情形时、甲方如发现账号、密码被非法使用,或游戏电磁纪录遭不当移转时,甲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告知乙方,并提供乙方相关资料以进行核实,经乙方确认有前述情事后,得暂停该组账号或密码之使用权,更换账号或密码予甲方,并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游戏服务之使用权利。在限制使用期间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乙方仅依据资料判断账号持有人,并不介入、仲裁消费者间之争议,惟乙方仍会依主管机关需求提供账号相关资料,以利后续处理。
三、乙方应于暂时限制游戏使用权利之时起,即刻以官网公告、简讯、电子邮件、推播或书面通知持有前项电磁纪录之第三人提出说明。如该第三人未于接获通知时起七日内提出说明,乙方将直接回复遭不当移转之电磁纪录予提出异议并提出账号资料之人,并于回复后解除对相关在线游戏使用人之限制,如不能回复时可采其他双方同意之相当补偿方式;请注意,如乙方有提供免费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防盗卡、电话锁等)而甲方不选择使用,乙方将不负回复或补偿责任。
四、持有第一项电磁纪录之第三人如不同意乙方之处理方式,甲方仍得依报案程序,循司法途径处理。甲方如有申告不实之情形致使乙方或其他在线游戏使用人权利受损时,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 甲方取得账号密码后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机制进行变更。乙方之人员(含客服人员、游戏管理员)不会主动询问甲方之密码。
六、 于契约终止后,乙方仍会保留甲方之账号及附随于该账号之电磁纪录(包含但不限于游戏历程与储值相关纪录等)三十日,并于三十日后进行删除,届时乙方将不再继续保留甲方的电磁纪录,请甲方务必注意。另申请电磁纪录仍应依第十一条规定提出。
七、 契约非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终止者,甲方于三十日内办理续用后,有权继续使用账号及附随于该账号之电磁纪录。若三十日期间届满时,甲方仍未办理续用,乙方得删除该账号及附随于该账号之所有资料。
第十一条、游戏历程之保存与查询
一、 甲方的个人游戏历程纪录,乙方将保存三十天以供甲方查询。甲方了解电磁纪录如已逾保存期限三十天者,乙方将无法受理查询申请。当游戏停止营运或双方契约终止时亦同。
二、 甲方得以书面、网络,或亲自至乙方之服务中心申请调阅甲方的个人游戏历程,且须依乙方规定提出验证身分之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証明文件等足以证明账号持有人之身分资料以供查验。乙方并得依政府相关法律规定酌收查询服务费用,单笔查询费为新台币贰佰元,费用标准发生调整时,依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 乙方于接获查询申请后,于七日内以光盘或磁盘等储存媒介或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资料予甲方。
第十二条、电磁记录
一、 乙方游戏之所有电磁纪录均属乙方所有,乙方会维持甲方相关电磁纪录之完整。
二、 甲方对于前项电磁记录有使用支配之权利,但不包括本游戏服务范围外之移转、收益行为。
第十三条、连线质量
一、 乙方各项系统设备因预先计划所需之系统维护停机,将于七日前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进行公告,且于甲方登入时通知,并于游戏进行中发布停机讯息。但因临时性、急迫性或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二、 乙方会确保其系统设备,无发生错误、画面暂停、迟滞、中断或不能进行连线的情形。如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不能连线使用本游戏服务时,乙方将进行更正或修复。对于甲方于无法使用期间遭扣除游戏费用或游戏内商品,乙方将返还无法使用之游戏费用或游戏内商品,无法返还时则提供其他同等价值之合理补偿。
第十四条、企业及消费者责任
一、 乙方应依本契约之规定负有于提供本服务时,维护其自身计算机系统,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平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二、 计算机系统或电磁记录受到破坏,或计算机系统运作异常时,乙方应于采取合理之措施后尽速予以回复。
三、 乙方违反前二项规定,致生损害时,应依甲方之受损害情形,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能证明其无过失者,得减轻其赔偿责任。
四、 乙方计算机系统发生第二项所称情况时,于完成修复并正常运作之前,乙方不得收取费用。
五、 因游戏程序漏洞致甲方受损时,乙方应依受损害情形,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其无过失者,得减轻其赔偿责任。
六、 甲方了解,若甲方因共享账号、委托他人付费购买点数衍生与第三人间之纠纷,乙方得不予协助处理。
七、 甲方了解,若甲方于非官方所提供之平台进行交易,包括贩售或购买游戏币及虚拟道具、账号等,因而产生消费纠纷,乙方不介入处理且不负任何责任,请甲方与交易对象自行解决纠纷。若因此导致登入游戏之第三方平台账号出现问题进而影响自身游戏权益,还请自行与第三方平台处理。
第十五条、会员不得利用会员服务进行任何商业、违法、不当行为
一、 除遵守本契约书之约定外,甲方同意遵守乙方之各项服务之管理规章、管理规则、网际网络国际使用惯例与礼节之相关规定,并同意不从事下述所列之行为。若甲方被判定有以下行为发生时,乙方得迳行移除或删除该内容与采取后续相关处理措施。违反规定者,乙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份,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严重违约之行为人终止本服务条款,并请求因此所生之损害赔偿:
(一)意图破坏、入侵乙方服务器及官方网站;或有使用外挂程序、利用程序 漏洞修改游戏、侵入会员数据库散播计算机病毒程序及窃取、更改、破坏或他人信息情事等之行为者。
(二)以利用外挂程序、病毒程序、游戏程序漏洞或其他违反游戏常态设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进行游戏者。
(三)在游戏或聊天室中,发表污言、秽语(包括音似者)或有闹场之行为者;在游戏或聊天室中,有谩骂或相互攻讦之行为者;于公布栏发表及传送涉及辱骂、毁谤、威胁、不雅、淫秽、攻击性等之文章、图片;或有留言内容不符合公布栏性质、于公布栏刊登广告、黄色笑话、不雅文字或将公布栏当成聊天室使用之行为者,经通知警告违规三次以上且仍未改善者。
(四)于游戏中以现金或任何有价物品买卖、交易账号、游戏道具之行为与散布相关信息,经通知警告违规三次以上且仍未改善者。
(五)以冒名、诈骗或其他虚伪不正等方式付费购买点数或游戏内商品。
(六)以乙方与游戏开发商或类似乙方与游戏开发商之名义使用本服务,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致乙方受有负面消息、损害者。
(七)使用本服务被判定有犯罪行为或有涉有相关刑事犯罪行为嫌疑者;经法院认定有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或其他权利或有造成他人侵害者。
(八)利用任何系统或工具对游戏系统进行恶意攻击或破坏者。
(九)其他有危害系统安全性、公平性或其他违反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十)同一事由违反游戏规章达三次以上,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二、 甲方了解,甲方必须对自己所做之行为负一切责任,乙方有权针对上述规定进行不定期查核,但此不表示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传送、张贴或发表之内容做任何形式或实质之审查。如经乙方察觉或经他人申诉或举发甲方有违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时,乙方除有权迳行移除或删除该内容外,并有权终止或暂停甲方的会员资格及各项会员服务。乙方如因此产生任何损害或损失,并得向甲方请求赔偿。甲方同意妥善保管个人之账号及密码,不得有与他人共享、租借他人等行为,并应不定期更新个人密码,并于使用完服务后确实将账号进行登出动作,以避免账号遭他人使用。
三、 乙方之各项会员服务,依乙方既有之规划提供,对于特定用户之特殊需求,乙方不担保本服务将符合其所有需求。
四、 甲方同意乙方对于甲方所传送之电子邮件、档案及其他资料进行备份或相关处理,甲方应向乙方确认资料是否传送成功,若因传送过程中造成电子邮件、档案及其他相关电磁记录资料之遗失,乙方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五、 乙方之服务可能因其他协力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之故障或失灵;或人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资料传输或储存上之错误;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乙方就以上不可归责于己之情形不保证各项服务之稳定、安全、无误、及不中断。甲方需明白使用本服务之所有风险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损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十六条、隐私保护
一、 关于甲方注册以及其他特定资料依本条款受到保护与规范。甲方了解当使用本服务时,同意依据本条款进行甲方个人资料的搜集、处理与利用。为丰富用户的游戏体验,乙方提供的一些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可能会需要甲方使用之设备的某些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位置权限、通讯录权限、照片权限、相机权限、储存权限、通知权限、麦克风权限、无线资料/WLAN/网络权限、移动支付权限、运动/健康权限等)。通过这些设备权限,会获取对应的设备信息或者甲方的资料,以下简称“设备资料”。对设备资料的收集、使用、披露、共享及保存将遵守本条款对应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料的收集:甲方在第一次使用APP的相关功能时会收到获取这些设备权限的提醒,请仔细阅读提醒中说明的权限类别。甲方可以选择关闭APP的设备权限,这不会影响甲方继续访问APP,但会导致甲方无法享用APP中的某些功能。
(二)资料的使用:针对通过设备权限获得的资料(包括设备信息及通过设备权限获得的甲方资料,以下简称“设备资料”),将仅用于向甲方提供APP中对应的功能。除本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外,未经甲方的同意不 会将设备资料用于APP之外。
(三)资料的披露:仅在向甲方提供APP对应功能的所必需范围内对外披露无法识别甲方的个人身份的设备资料。除本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外,未经甲方的同意不会向实现APP对应功能无关的协力厂商披露甲方的设备资料。
(四)资料的共享:仅在向甲方提供APP对应功能的所必需范围内与协力厂商共享无法识别甲方的个人身份的设备资料。除本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外,未经甲方的同意不会与实现APP对应功能无关的协力厂商共享甲方的设备资料。
(五)资料的保存:仅在向甲方提供APP对应功能的所必需时限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甲方的设备资料。
二、 乙方将不对于甲方所传送、张贴或发表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影像、软件、信息及各种资料等)进行任何形式或实质之审查,亦不担保其正确、完整、安全或可靠。甲方对于使用由其他会员所提供之内容应自行考量其风险。
第十七条、游戏管理规则
一、 为规范游戏进行之方式,乙方应订立合理公平之游戏管理规章,甲方应遵守乙方公告之游戏管理规则,以及游戏运营当地相关法规及一切国际网际网络之规定与惯例,并对其透过本服务传输之一切内容负法律责任。
二、 甲方同意依据游戏管理规则进行游戏,若有违规情事,依据游戏管理规则及本契约条款处置。
三、 游戏管理规则之变更依本契约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告。
四、 游戏管理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一)触本契约之规定。
(二)剥夺或限制甲方契约上权利。但乙方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五、 为进一步管理并维护乙方提供之服务质量,甲方同意乙方得于甲方利用外挂程序、病毒程序、游戏程序漏洞或其他违反公平合理之方式进行游戏时,由系统自动将该违反本契约或游戏管理规则之纪录留存,前述纪录包括CPU类型、作业系统类型、作业系统版本、计算机名称、计算机ID、不当程序存取路径等资料。
第十八条、违反游戏管理规则之处理
一、 除本契约另有规定外,有事实足证甲方于乙方游戏中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乙方应于游戏网站、游戏登入页面、购买页面或游戏进行中公告,并以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经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游戏本契约及游戏管理规章,按其情节轻重限制游戏使用权利。
二、 甲方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乙方将通知甲方于一定期间内改善,惟经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将依游戏管理规则,按其情节轻重限制甲方游戏使用之权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得立即依游戏管理规则限制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
三、 乙方得依游戏管理规则停止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七日。
四、 违反游戏管理规则的处罚细则,如管理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申诉权利
一、 若甲方不满意乙方提供之连线质量、游戏管理、费用计费、其他相关之服务质量,或对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之处置不服时,得于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内至乙方之服务中心或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提出申诉,乙方将于接获申诉后之十五日内回覆处理结果。
二、 甲方可以透过游戏网站、游戏内设置申诉管道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诉。
三、 若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挂程序或其他影响游戏公平性之申诉,将依第一项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智慧财产权
游戏上之所有著作及资料,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等智慧财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利益,均为原权利人所有,除事先经原权利人之合法授权外,甲方不得擅自重制、传输、改作、编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或基于任何目的使用,违者应自负相关之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契约之变更
乙方修改本契约时,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公告之,并依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项进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约之变更无效。 甲方于第一项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
一、甲方未为反对之表示者,乙方依契约变更后之内容继续提供本游戏服务。
二、甲方为反对之表示者,依甲方终止契约方式处理。
第二十二条、契约之终止及退费
一、 甲方了解,若甲方不想再继续使用游戏服务,甲方得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契约。契约终止时,乙方于扣除30%通路成本与10%人事成本后(若汇款/汇票/邮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手续费、邮寄费等费用),于三十日内以现金、信用卡、汇票或挂号寄发支票方式退还甲方未使用之付费购买之点数或游戏费用,或依双方同意之方式处理前述点数或费用。如甲方同时向乙方及渠道商(包含但不限于Google Play、iTunes等)申请退费,甲方于渠道商处取得退款后,乙方将不再受理该笔款项退款事宜。
二、游戏中货币取得来源区分为二种,使用时消耗先后顺序排列如下:
1、有价点数(在线购点/点数卡储值)
2、免费点数(游戏内活动取得、购点时额外赠送、其他活动兑换等) 如甲方于游戏内进行购买服务、道具等消耗动作时,会依照此顺序进行点数消耗。 (免费点数将不列入退费计算)
三、 甲方了解,当甲方向乙方申请退款时,须将购买之游戏点数或游戏内商品进行退还(乙方将进行回收),如无法回收时(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已花费、使用游戏点数或商品等情形)甲方应补齐本应退还之游戏点数或游戏内商品,或与乙方协商其他处理方式。
四、 若甲方已逾一年未登入使用游戏服务,乙方得于通知甲方在十五日内登入,如甲方届期仍未登入使用的,则乙方得终止契约。
五、 如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立即终止本契约,对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且若因甲方该等行为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请求因此所生之损害赔偿:
1. 违反第十五条所列事项。
2. 利用任何系统或工具对乙方计算机系统之恶意攻击或破坏。
3. 登录资料不实,或冒用他人名义。
4. 其他经乙方判定有违公平、合理方式使用本服务,或违反本契约其他条 款之行为。
5. 经司法机关查获从事任何不法之行为。
乙方对前项事实认定产生错误或无法举证时,将负起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停止营运
一、 因乙方停止本游戏服务之营运而终止契约者,将于终止前三十日公告于官网首页 、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或消费者于注册账号时提供的通讯资料通知。
二、 乙方停止本游戏服务之营运而终止契约者,其退费方式依第二十二条规范处理。
三、 乙方未依前项期间公告并通知者,除应退还甲方未使用之付费购买点数或游戏费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并应提供甲方其他合理之补偿。
第二十四条、送达
1.有关本协议所有事项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得以甲方登录之连络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为送达。
2.前项登录地址若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怠于为地址变更之通知或因其他事由致通知无法到达或拒收时,以乙方通知发出时,视为已合法送达。
3.因甲方之故意或过失致乙方无法为送达者,乙方对甲方因无法送达所致之损害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准据法
本契约以游戏运营当地法律为准据法。
第二十六条、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涉及的一切争讼,双方合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前项约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项、第四百三十六条之九规定之适用。
若本服务条款有任何部份无效,亦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